隨著近年主張經濟獨立,以及投資工具的多元化,
很多人都會著重投資的私隱度,
甚至不想告訴家人知道自己擁有多少投資資產。
但又怕自己離世後,無人知道有這些資產,導致家人無法辦理繼承。
將不同的投資資產放入信託,可以助你:
- 確保生前投資有較高私隱度
- 確保離世後資產會按你的意願分配
- 方便管理多樣化投資
- 保護資產,免受債權人同其他索賠人干涉
信託基本架構
委託人(即投資者)
信託由委託人所建立。
委託人決定受益人及將部分或全部投資資產轉移到信託。
受託人
受託人是以受益人的最大利益並依照信託契約和投資指示管理同分配委託人投資資產。
受託人職責包括:
- 資產所有權 (法律上)
- 銀行賬戶管理
- 稅務申報
- 信託記錄
- 行政和管理執行
- 委託人及受託人共同協議的其他事項
受益人
信託中受益人是享有信託受益權的人。
在投資信託中,主要受益人為:
- 委託人
次要受益人例子為:
- 配偶;
- 子女;
- 子孫;
- 慈善機構;和/或
- 委託人希望指定的其他人
投資顧問
投資顧問可以為委託人本人,或委託人指定的個人或公司,
負責提供投資指示予委託人進行管理和分配。
信託資產
以下為投資信託的常見資產:
- 現金/銀行存款
- 股票
- 債卷
- 房地產
- 基金
- 保單
- 虛擬貨幣/NFT
- 車/船
- 收藏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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